编号:123838 部门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·提问时间:2021/1/10 21:17:37 ·状态:
已解决 |
点击:148 |
[2021/1/12 17:40:39]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: 根据《关于印发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潍人社办发〔2020〕40号)文件要求,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(2018年1月1日以后注册),正常经营且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,给予每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。 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体工商户,携带申请材料(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、创业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)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县市区(开发区)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。 咨询电话:0536-62296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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